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有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因駕駛人交通違法被新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、各派出所依法扣留車輛,現已超過憑證有效期(30日)242輛。自本通告發(fā)布之日起三個月內,請車輛駕駛人或所有人到新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、相應派出所接受處理,逾期不來接受處理的,車輛將強制報廢,依法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(車輛清單請登錄玉溪網“政府公告”板塊查詢,網址:http://www.yuxinet.cn)
特此通告
新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
2025年9月2日
2025年8月20日到期交管業(yè)務所扣留的涉案車輛未按法律規(guī)定前來接受處理進行公告報廢登記表.xls